合規風控部
部門主要職能:
1、負責起草集團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及法務工作管理制度。
2、根據集團戰略目標與經營計劃的需要,負責制定防范法律風險、法規風險方面的管理體系和內控制度;負責對集團內控管理實施情況開展有效的監督檢查,確保內部管控機制的有效實施。
3、對集團決策、經營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務進行審核,并跟進業務進展,完善業務合規性;協同常年法律顧問為集團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服務,為集團及下屬企業提供法律事務服務,協同常年法律顧問協助指導各下屬企業處理各類糾紛爭議,訴訟及仲裁案件。
4、負責集團合同系統的管理工作,對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各類合同、協議的內容條款進行法律風險審核、簽署程序、執行過程和執行結果進行監督、檢查和評價。
5、負責制定和完善集團內部審計制度和年度綜合審計工作計劃。
6、負責集團成本合約管理工作。主要包括成本合約類制度流程的建立與完善、重大項目成本管控、大宗物資采購核價等工作。
7、負責下屬企業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。
8、負責總部及下屬企業重大基建項目及財政資金項目決算(結算)審計。
9、負責總部及下屬企業經營狀況、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或審計調查。
10、負責總部及下屬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運行有效性的審查和評價。
11、負責總部及下屬企業重大建設項目、經營項目績效結果以及重大經濟決策、重點項目程序、執行情況專項審計調查。
12、負責集團黨委會、董事會和經營班子交辦的其它工作。